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及班级申请、学院初评,现将我院拟推荐2025年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视觉传达2301 史月月
视觉传达2302 刘思颖 马陈怡
室内艺术2301 张子怡
视觉传达2401 董菩提 尹金圆
室内艺术2401 许创建
室内艺术2402 孙晴晴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6日
师生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6115819,联系人:安老师。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