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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优秀作品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495    最后修改时间:2025-10-09 ]

优秀作品的选留作为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课程示范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生教学成果的集中表现和专业交流的主要形式。做好优秀作品的选留工作是我院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为保证该工作的规范、长期、稳定的开展下去,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留学生作品评审原则

(一)参评条件:

l.作品符合教学要求,能较好地体现教学理论和技能;

2.作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准和制作规范;

3.作品具备的独特创意,符合形式美法则;

4.作品必须为原创(技法临摹类除外)。

(二)参评课程:

1.所有集中教学的设计类课程(含基础类课程)。

2.毕业设计。

二、优秀作品提交程序与要求

(一)每学期结课后由课程指导教师预选出参评的优秀作品,毕业设计优秀作品由各答辩组组长负责推荐。

 提交要求:该门课程成绩评定为优的作品。

 作品命名:学年-学期-课程名-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如xxxx年-xxxx年第x学期xxx课程xxx同学xxx老师(二)课程教师将优秀设计作品整理好提交到实训中心。

三、收藏学生作品管理方式

(一)每学期开学初,实训中心将优秀作品提交学院评选。

(二)学院按标准进行作品分类评选,永久保存优秀作品,并按统一格式进行编号,信息录入。

(三)学院统一制作装订作品。

(四)每学期为作者统一发放《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收藏证书》,酌情给予适当补贴。

五、收藏作品使用范围

(一)专业教学课堂示范。

(二)学术交流展。

(三)教学成果展。

(四)自编教材配图。

(五)除上述用途外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目的借用。

六、版权说明

学院对收藏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作者对选留作品拥有电子版使用权,可以发表和用于个人推荐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