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序号 | 事 项 | 级 别 |
1 | 在讲课中散布严重违反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论或淫秽内容 | Ⅰ |
2 | 教师未提前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课一周内/一周以上(含一周) | Ⅱ/Ⅰ |
3 | 未经系部同意,舍弃学期课程内容1/4以上。 | Ⅱ |
4 | 辱骂学生或对学生实施体罚 | Ⅱ |
5 | 未经教务处或班级所在系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造成教学混乱。 | Ⅲ |
6 | 未经系主任同意,擅自请人代课。 | Ⅲ |
7 | 教师未充分备课、无教案上课(新教师无教案和备课笔记),影响教学效果。 | Ⅲ |
8 | 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5-15分钟或15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5-15分钟或15分钟以上。 | Ⅲ/Ⅱ |
9 |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学生轻伤: 财产损失300元以下或使学生受轻伤。 财产损失300~1000元或使学生受重伤。 财产损失1000元以上或使学生终身残疾。 | Ⅲ Ⅱ Ⅰ |
10 | 按计划应布置作业的课程,整个学期中未布置作业或无实验报告或整个学期对学生作业不批改或遗失学生的作业资料1/10及以上。 | Ⅲ |
11 | 实验(训)课老师无故离开15分钟以内或/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 | Ⅲ/Ⅱ |
12 | 实验(训)课无教案或无指导书上课 | Ⅲ |
教学(A)类
教学(B)类
序号 | 事 项 | 级 别 |
1 | 考试时发现试卷短缺或主考教师未到,致使考试推迟进行或无法进行。 | Ⅲ/Ⅱ |
2 | 试题出错达五处以上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 Ⅱ |
3 | 监考教师迟到、早退、影响考场秩序或监考未到。 | Ⅲ/Ⅱ |
4 | 监考教师擅自离开考场和在考场内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 Ⅲ |
5 | 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清场或清场不彻底,未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影响考试正常秩序。 | Ⅲ |
6 | 监考教师放松监考,听任作弊或发现违纪和作弊不上报者。 | Ⅰ/Ⅱ |
7 | 考毕收回试卷的份数与参加考试人员不符 | Ⅱ |
8 | 试卷印制、传送、保管过程中失误泄密或故意泄密。 | Ⅱ/Ⅰ |
9 | 与命题有关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 | Ⅰ |
10 | 考试评分后遗失试卷,成绩已登录/成绩未登录。 | Ⅲ/Ⅱ |
11 | 考试后教师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造成不良后果。 | Ⅲ |
12 | 考分报出后因批改失误需要更改成绩5名以下/5名以上(含5名) | Ⅲ/Ⅱ |
13 | 教师评卷徇私舞弊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 Ⅰ |
14 | 登录分数人员徇私舞弊更改学生成绩 | Ⅰ |
15 | 命题或印制试卷不及时,影响考试按期进行。 | Ⅱ |
16 | 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在考前漏题、在考场帮助学生舞弊、在考后给考卷改分。 | Ⅰ |
教学管理类(C)
序号 | 事 项 | 级 别 |
1 | 教学计划中应开课程未排入课表或排错 | Ⅱ |
2 | 未经学院审批,擅自修改教学计划。 | Ⅱ |
3 | 因安排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未能在接报后15分钟内妥善解决或致使课程停上或考试改期。 | Ⅲ/Ⅱ |
4 | 因漏通知或错通知造成无教师到课堂,致使学生空等15分钟以内或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 | Ⅲ/Ⅱ |
5 | 因工作失误,致使监考教师未到场或考场监考教师不足。 | Ⅲ |
6 | 教学调度通知不当造成混乱 | Ⅱ |
7 | 漏录或错录学生成绩造成一定后果 | Ⅱ/Ⅰ |
8 | 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 Ⅰ |
9 | 审查不认真,漏发、错发学生毕业证书。 | Ⅰ |
10 | 因工作失误使学生在开课一周内尚未拿到教材 | Ⅲ |
11 | 教学任务未及时落实,致使课程无法开出。 | Ⅲ |
12 | 管理部门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一个班以内/一个班以上(含一个班) | Ⅱ/Ⅰ |
教学保障类(D)
序号 | 事 项 | 级 别 |
1 | 已到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使课程延迟进行或无法进行。 | Ⅲ/Ⅱ |
2 | 未经教务处同意,占用教学场所而导致课程延迟进行或无法进行。 | Ⅲ/Ⅱ |
3 | 因工作失误造成停电、停水,使课程、实验中断或无法进行。 | Ⅲ/Ⅱ |
4 | 接教室、实验室报修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维修,导致教学无法进行。 | Ⅱ |
5 | 在上课时间内,人为因素造成铃声或广播乱响或无上、下课铃声。 | Ⅲ |
6 | 采购伪劣教学用品,影响教学。 | Ⅲ/Ⅱ/Ⅰ |
7 | 教学用品中采购、供应、准备不及时,影响教学。 | Ⅲ |
8 | 教学用表格、材料供应、分发不及时,影响教学。 | Ⅲ |
附件二:
教学事故认定表
责 任 人 | 事故类别 | 事故等级 | |||
责 任 人 所在部门 | 事故认定 部 门 | 发生时间及 地 点 | |||
事 故 记 录 | 年 月 日 | ||||
主管院长意 见 | 主管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说明: | |||||
注:“认定人”是指学院教学督导员、教务检查人员、系部教学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