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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关于评选2015年“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浏览次数: 441    最后修改时间:2016-04-12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关于评选2015年“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
通    知
 
各团总支:
2015年,全院各级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工作目标,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增强新形势下青年工作的针对性和普适性。各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在共青团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工作中作出了显著成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以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评选出在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内容
先进个人:“五四青年奖章”。
三、评选条件
五四青年奖章
(1)参评对象为取得突出成绩或突出贡献的我校在职教师,年龄在1435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高尚。
(3)教师申报者需工作表现突出,201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省级以上重要奖项,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4)学生申报者基本条件为:符合优秀共青团员基本条件、2015年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受过学院表彰。此外,必须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艺术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五、评选名额
五四青年奖章不超过5人。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规范填写。表格要求用碳素墨水誊写或打印。申报五四青年奖章的,需上报1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份。
(二)所有先进集体和个人经校团委综合审定后报校党委批准予以表彰。
请将申报书面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及汇总表)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团总支,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表
 
 
2016年4月12日      
 
 
 
 
 
 
 
 
 
 
 
 
 
 
抄送:各院(系)党总支
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2印发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表(教师)
所在团总支: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称
(职务)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研究专长
 
2015年度
考核等次
 
 
(重要荣誉或奖项须提供证明,如证书复印件等)
(另需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教研室(或所在机构)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院(系)团总支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