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4年度团费的通知
各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2014年度全校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1、全系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
2、收缴对象:全系12、13、14级所有团员。(12级实习归来补收全年)
3、缴纳标准:学生每月交纳团费0.5元,收取时间为2014年度,合计每人6元,其中14级缴纳半年3元。
4、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缴纳党费,可不交团费。
5、对不按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总支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其行为纳入团籍档案。
二、 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1、团费的收缴工作具体落实到各班团支部。
2、上交时间:请于2014年12月22日前交至各班团支书。
3、各团支书应于2014年12月23日前将本支部团费并附缴费名单及时上交系团总支,系团总支安排系学生会组织部戚力文部长负责统一收取。
人文艺术系团总支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