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关于201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浏览次数: 95    最后修改时间:2014-10-08 ]

关于201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各班级:

201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即将开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评选对象我系在校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上一学年获得学院两次二等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

5.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

6.积极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其它详见学生手册

请符合条件学生在1010日前到明德楼311东学工办盖宵老师处报名

人文艺术系

20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