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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毕业生返校须知
[浏览次数: 96    最后修改时间:2013-05-03 ]

 

2013届毕业生:
为方便大家顺利毕业,现将毕业返校、离校时应办理的相关手续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否则后果自负。
1、将《毕业生跟踪调查表》、《毕业生就业岗位调查表》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填写好,在签章处加盖印章后带回,不加盖印章的材料无效。
2、尚未提交《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派遣联系函》的,必须抓紧落实,于返校时将签订好的材料带回(协议书为第二联)。   
3、将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学生证、图书证等学院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带回,用于办理毕业证书和离校手续(英语、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都要提供)。
4尚欠学费的同学,请在答辩前到院财务处(弘毅楼222)还清欠款,可以交现金,也可将欠款打入学校发的建设银行卡内。
5、请同学们返校期间,按照系部各项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办理完各项毕业手续、参加完毕业典礼后方可离校。
6、返校期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到文明离校,必须将宿舍卫生打扫干净方可离校。
7、获得过国家各类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自觉按时还贷,珍爱诚信记录。
8、特别提醒:我系返校时间为5月12日-21日,因学院宿舍安排紧张,请同学们不要提前,提前回校没有住处。
9、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班主任或系学工办联系。
学工办联系电话:025-86115819
 
 
 
人文艺术系学工办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