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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系宿舍管理规定
[浏览次数: 449    最后修改时间:2010-07-27 ]

人文艺术系宿舍管理规定

1、制定完备的卫生值日制度,并贴于宿舍醒目位置,宿舍全体成员共同遵守,

值日生应进行好每天打水及卫生打扫工作。 每日卫生情况由宿舍成员共同监督,

维护,由宿舍长检查。

2、宿舍内不准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本宿舍成员亦不得夜不归宿,有特殊情况须

晚归者应及时履行请假手续。

3、各宿舍必须节约用电,离开宿舍前须关闭日光灯等用电设施,不得使用电热

杯、热得快等学院规定的一切违章电器。

4、不得在宿舍内抽烟、饮酒、赌博。

5、不得在宿舍楼内打闹、奔跑、大声喧哗。按时熄灯,熄灯后不说话、不随便

下床铺。任何人不得在休息时间影响他人休息。

6、禁止以宿舍为地点进行各种赢利性活动。

7、宿舍公共物品人人有权维护,损坏要维修或赔偿。

8、宿舍内保持地面洁净,无杂物。门窗无尘物,墙角无尘网。

9、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10、床铺上被子靠窗户摆放,铺面整洁,床铺下鞋子摆放整齐,脸盆.凳子摆放

正确。

11、衣柜柜保持整洁,柜内物品摆放有序。

12、垃圾须及时清理,不得堆积。

13、墙壁不得乱钉钉子,搭挂衣物。

14、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平等互助,亲如一家。

宿舍是我们共同的家,让我们一起遵章守纪,维护家的整洁、温馨、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