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人文艺术系学生考勤工作制度
[浏览次数: 426    最后修改时间:2010-07-27 ]

人文艺术系学生考勤工作制度

20103月修订)

一、考勤项目及内容

学生考勤涵盖课堂考勤、晚自习考勤、长假离校、长假返校等项目。考勤的具体内容为:

1、课堂考勤 主要内容为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需如实记录。学生请假的应以班主任、辅导员开具的批假条为准,否则不予认定为请假。

2、晚自习考勤 主要内容为旷自习、迟到、早退等,需如实记录。考勤员对晚自习请假的认定,需以批假条或班主任(辅导员)口头、电话意见为依据。

3、长假离校 长假离校回家、去往别处以及留校的同学需按要求做好登记,不得擅自提前离校。因病、事确需提前离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各班级长假前应特别加强考勤工作。

4、长假返校 学生应按期返校,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联系班主任请假,返校后应及时补开假条和销假。各班级应做好返校情况统计,及时掌握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具体情况。

二、考勤要求

1、考勤工作应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各班应成立考勤工作小组,落实专人主管考勤工作(一般为班长),专人具体负责考勤(一般为学习委员)。

2、考勤人员应认真负责、秉持公心。工作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详实地记录考勤情况。

3、考勤记录应每周汇总,及时交系教务办和学工办各一份留存,一般情况下每周五向班主任汇报本周情况。若出现连续旷课、离校不归等严重、特殊情况的,一经发现,需立即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

三、学生请假规定

(一)学生请假原则

1、学生不得随意请假, 因生病、重大事务及其他必须请假的情形方可准假,一般情形不予准假;

2、请假需向本班班主任提出,班主任同意后开具请假条。请假时间超出班主任批准权限的,班主任在核实清楚情况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再交由学工办处理;

3、班主任不在校或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学生需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向辅导员请假;

4、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事后补假;

5、学生请假离校的,返校时需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到销假。

(二)请假权限规定

1天以内假期 班主任批准;

26天假期 班主任签署意见,报党总支书记或学工办主任批准;

7天及以上 党总支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学生请假程序

学生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假期在1天以内的,班主任同意后直接开具《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证明》(附件一)(隔夜的需同时填写批假单宿舍联),学生将批假单相应单联交给班级考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

假期在26天的,符合批假条件的,班主任需在《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证明》上签署意见后转学工办办理。

假期在7天及以上的,学生需填写《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条》(附件二),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党总支处理。

(四)请、批假要求

1、请病假需提供病历或医疗证明,异地治疗或不能及时出具的,事后需补交病历等材料;

2、事假必须说明客观事由,无正当理由的可不予批假;

3、因事、病请假回家或去往异地的,班主任在开具假条或签署《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条》意见前,应联系学生家长或去往地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听取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假。

本制度自201041日起实施。学生不遵守考勤规定而造成旷课等违纪行为的,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 《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证明》

2. 《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条》

OO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证明

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证明 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证明 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证明

(存根) (宿舍) (班级)

班级: 姓名: 班级学号: 名: 宿舍: 班级学号: 名: 宿舍:

宿舍: 电话: 本人电话: 去处电话: 本人电话: 去处电话:

请假时间: 日(上、下午) 请假时间: 日(上、下午) 时至 日(上、下午) 请假时间: 日(上、下午) 时至 日(上、下午)

时至 日(上、下午) 请假事由: 请假事由:

请假事由:

去处电话: 见: 见:

意见:

签名: 签名: 签名:



附件2

人文艺术系学生请假条

学生姓名

请假时间

日——

请假

事由

班主任

(辅导员)

意 见

系部

意见

学工处

意见

院领导

批示

注:本表仅限于请假一周以上的学生使用;本表一式两份,学工处、系部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