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建邺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浏览次数: 102    最后修改时间:2009-08-04 ]
建邺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河西新城中心(司法)专场招聘会(2009年8月4日-6日)

建邺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充实建邺区调解工作力量,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提高全区调解工作水平,维护区域和谐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2名,统一分配至相关调解工作室专门从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2、年龄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含自学考试)学历,社会学、教育学、法学和心理学专业优先;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5、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基本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从业人员健康标准;
7、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内退、退休人员和有专业对口调解工作实际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并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建邺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安排,采取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建邺区司法局于2009年7月30日在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及相关网站公布招聘简章,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士报名参加应聘。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和地点。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9年8月4日至8月6日到南京人才市场河西新城市场报名(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大厦01幢二楼)。
2、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建邺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登记表》(两份),并明确是否服从调配。非南京常住人员报名时请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村)委员会办公电话。
(三)资格审查
由建邺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聘用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理论与法律专业水平、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运用、心理素质状况、组织协调及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计。 
(六)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建邺区司法局成立考察组到被考察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派出所和社区等地进行考察,着重考察道德修养和工作能力。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从业人员健康标准由区司法局商请医务部门确定)。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建邺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
(九)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建邺区司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工作职责及待遇。
四、人员待遇及其管理
被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月报酬1000元。从正式聘用起按劳动合同履职并享受报酬待遇。
被正式聘用人员月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200元,并按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等待遇。
被聘用人员聘期为一年一聘,由建邺区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社会公开、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778285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7778293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河西新城中心
地址:奥体大街69号01幢2楼
交通:公交170路 新城科技园站
地铁 明基医院站、中胜站下,沿泰山路向北约1KM,新城科技园01幢2楼
电话:025-87775031、8777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