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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领导工作职责
[浏览次数: 2149    最后修改时间:2025-10-10 ]

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学院全面工作。

二、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法令、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教学要求和规章制度,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在学院的贯彻落实。

三、全面主持制定本学院的专业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的建设,教科研工作等各项规划。组织学院机构设置、职权范围内的任免和调动、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和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讨论和审定,以确保各项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规范。

四、负责组织制订学院各方面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并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的落实,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

五、主持审定课程建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等,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六、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本学院的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等相关工作。

七、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协调各阶段的工作,按照规定、科学合理地负责系经费的筹集、分配、使用与审批。

八、代表学院加强外联工作,加强各部门协调关系,积极开展校际、校地交流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学院党总支全面工作。

二、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工作任务,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并负主要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主持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党内外重要文件及决议,并监督贯彻执行。

四、负责抓好党的建设。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制订、实施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领导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议,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六、负责本单位领导干部及教师党员的廉政、廉洁自律,并负主要责任。

七、组织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

八、组织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党群工作和思想征求工作等重大问题,并参与讨论学院行政业务方面的重大问题(学院发展规模、专业方向、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学院内设机构设置与撤销、学院职权范围内的任免和调动、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和群众利益等),提出建议和意见,供院长参考。

九、负责学院招生和创新创业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工会和其他群众工作。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等。

十一、完成学院党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负责指导建立健全本学院教育教学及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与检查,使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二、负责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教学教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科研工作计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组织填报相关数据等。

三、组织和带头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组织和管理学院常规教学工作,加强和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的中心地位。

四、负责向各教研室、实训中心传达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布置教学任务;审定教研室聘用任课教师的名单及学期授课计划;审定教师工作量;检查和落实教材征订等工作;组织教师听课、备课、评课,加强教学档案建设;开展和组织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协助组织学生的专业技能比赛活动。

五、负责课程建设,组织制订或修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负责组织实践教学和基地建设工作;审核课程考试命题,组织各教研室对考试结果进行质量分析;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

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组织制订、督促实施本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协同教务处做好教学检查与教师考核工作。

七、负责教研科研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校内外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检查教研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推进教师参加各类教研科研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根据教研科研项目需要,协调教研室、教师之间的分工与协作,组织申报集体项目及个人科研课题,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八、指导教研室建设,督查教研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教研室在组织教学、管理教学和研究教学中的基础性、骨干性作用。

九、统筹本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负责聘请企业专家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深入企业开展专业需求调研,与企业共同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十、及时掌握教学改革动态,配合院长做好新增专业的论证和申报。

十一、完成学校党政和学院总支书记、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院总支书记和院长工作,负责学工、团学、工会小组等工作。

二、负责抓好本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队伍建设。统筹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的配置、管理、考核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会议,抓好班主任及辅导员工作。做好对班主任和辅导员的考核、聘任工作和评优工作。

三、负责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党建、安全、维稳等工作,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将一些不利于稳定的思想情绪及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做好特困生、违纪生、后进生、心理障碍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完成学业。

四、参加学校召开的学生工作会议,并主持召开本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例会、辅导员工作例会、班主任例会和全体学生大会,总结、检查和布置工作。

五、协助书记做好招生工作,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宣传、入学教育、军训、创新创业、毕业教育及就业指导工作。

六、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领导班主任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在学院总支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指导团总支和学生会开展工作。

七、严格执行学校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学院特点制定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学生纠纷等突发性事件,指导解决学生的各种问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八、负责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

九、组织好学生各项评先评优工作,做好各种奖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发放工作。

十、协助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搞好学生教育实习和专业实践工作。

十一、会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抓好学生的学风和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十二、协助学院总支书记抓好招生和创新创业工作。

十三、协助学院总支书记指导支部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党政和学院总支书记、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